浙江省是国务院授权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的标杆省份,也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率先授权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区。自今年起《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》正式实施以来,全省立足数字经济主战场和数据基础制度构建大跑道,强化部门、市县、政企间的协同联动,聚焦数据权属不清晰、数据创新利用不充分、数据权益保护举证难等问题,持续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,着力构建权属明晰、源头可溯、运营合规、治理系统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制度。
座谈会从制度法律,数据处理,交易管理,监控监管,产权归属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交流,目前,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已成为浙江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“一号发展工程”实施方案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“一号改革工程”行动方案和浙江省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,列入2023年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清单,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。
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(省知识产权局)、省委网信办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经信厅、省司法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大数据局、省法院、省检察院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、浙江银保监局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《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(试行)》,发布并于7月1日起施行。